星期三, 9月 21, 2005

高雄的制服事件

國語日報新聞0921
高雄縣教師會昨天指出,高雄縣路竹國小以往都沒有要求學生穿制服,今年起要求學生週一、週二、週四、週五要穿制服上學,家長不得不為小孩買制服而抱怨不斷,引發爭議。 
高雄縣教師會表示,路竹國小學生制服每套要四百元,分為夏季、冬季兩套,配合換洗總共要買四套,一名學生就要花費一千六百元,如果家中有兩三名子女就讀路竹國小,家長經濟負擔不小。 
路竹國小校長劉昆靈說,學校穿制服的規定原本是週一、週四穿白上衣,週二、週五穿運動服,但新學期有家長建議希望多穿運動服,因此,學校經過校務會議討論後,決定以統一的運動服作為制服,並進行家長意見調查。 
高縣教師會表示,有路竹國小家長向該會反映,「為配合學校的要求,不得不為子女購買制服。」一名謝姓家長說,學校一二三四年級的學生都被要求購買制服。五六年級沒有被要求,但是有些家長擔心「大多數人穿制服,自己的子女如果不穿,會遭到異樣的眼光」。 
路竹國小總務主任鍾德欽表示,學校今年購買校服是「完成各種程序」後定的案,學校沒有強迫學生購買,如果學生沒有穿校服,也不會被處罰。鍾德欽說,學校日前在開班級親子會時,有家長建議製作校服,經過問卷調查有七成三同意,再經學校「校務會議」討論通過後執行,由七名家長、兩名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、合作社代表各一人組成「校服製作委員會」,並在擬訂辦法後公開徵圖,程序一切合法。 
彰化縣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吳福濱則認為,各校應在問卷上說明,「學生可以自由選擇向學校購買,或是自行到外面購買」。

心得:
從這一件事來看,可以發現未來學校的事務要推動可能會面臨的問題。
首先發現的是,因為教育變成是大家都可以參與的事務,所以大家都可以對任何和學校有關的事情提出見解。但是這些見解往往沒有定論,流於空泛。
其次是要改變許多以前的觀念或習俗或是制度,阻力是非常大的。而且只要有少數人不滿意,通過的制度或意見常常就全盤推翻。
最後是學校在溝通和協調上要更加強才能有助於校務的推行。不然連穿制服的事都可以上新聞,那未來在許多小事上可能會製造更多衝突,而不利於更多教育政策的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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