髮禁解除背後所釋放的文化規制
中時社論:
台灣校園裡的髮禁終於解除了,從此,學生可以在頭髮上盡情作怪,不虞擔心被學校記過。這不只是校園管理的一大突破,更深遠的是,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那道界線,因此悄悄移了位。台灣整個社會文化,都因此向前跨出了關鍵一步。
對髮禁的反彈,大概和髮禁的歷史一樣悠久。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每當學生對髮禁有所抱怨時,老師、教官及家長總義正辭嚴地訓斥著:「應該把注意力放在頭皮以下,而不是頭皮以上。」外加學生時期就應該專心念書,不該分心在外表云云。
有件事很多人都不知道,甚至包括很多髮禁執行者。其實,髮禁那裡是頭皮以上的事,它絕對是頭皮以下的問題!表面上看來,頭髮的長短、款式、燙染,只是頭皮以上十萬根角質束的處理方式,說來近乎身外之物。但很難自圓其說的是,如果頭皮之上不重要,如果學生不應該那麼注意自己的頭髮,那老師家長又為什麼那麼在意?
一個人要怎麼處理自己的頭髮──趁還有的時候,和要怎麼穿衣打扮、喝咖啡還是奶茶、搭捷運還是叫小黃一樣,都是個人的選擇,別人其實沒有任何權力說三道四,遑論規之範之管之理之。尤其,外表的呈現方式是一個人自我的展現,對外表的約束,就是對自我的箝制。老公不准老婆穿藍色衣服都可以被法官視為精神虐待判准離婚了,台灣校園長期以來對學生外表更嚴格的約束,雖然大家早已習慣成自然,其實並不符合現代文明社會對自由人權的要求,更不足以拿到國際社會上誇耀。
髮禁是大家的共同記憶,許多人的頭皮不是曾經印證著「慘綠少年」,就是頂著鍋蓋頭後腦剃出一塊青。問題不在美醜──雖然制式髮型之難看是額外的折磨,而在權威之手伸入人身自由,對本屬個人選擇的事作出毫無喘息空間的控制(在校只有八小時,西瓜皮卻六年無休)。而我們的傳統文化一向有威權傾向,在上者作之君作之師,管理侵入了人身自由的界線卻不自知,也不知節制。重點在於管到了不該管的東西,而不在怎麼管;規定每個女生都要長髮留到肩膀或刷睫毛,也許結果悅目得多,但一樣是侵犯了人身自由權。
參孫被剪去頭髮,便失去了力量,這則神話的象徵在此充分呼應。被控制的、不能自由處理的頭髮,是自由意志的受限。而俯首接受體制加諸於髮型的規範時,便也接受了體制對個人的凌駕。六○年代嬉皮風盛,留長髮的男性可以當街被警察抓走。對頭髮及裝扮的管束,其實就是一個社群馴化其成員的過程之一。
所以,有權力者管到什麼程度,就標示著對個體權力疆界的尊重程度。如頭髮這樣一個原應屬於個人自由意志的領域,長期以來卻是教育行政人員的管理工具。老師教官可以對他們本來無權置喙的事,制定一套校規並對學生進行懲處。
而這樣的侵犯,我們直到現在,才在教育部長的善意之下取消。如果杜正勝部長不強調學校不得藉故檢查及懲處,保證學校家長還是會有各自的單行法,繼續宣示他們對學生外型的管轄權。因此,教育部這項決策,已經把威權拉出了個人身體(及各種附件)之外,坦白說,這是校園管理觀念的一大革新。
許多家長仍然支持髮禁,我們的文化並不習慣把未成年人當成一個擁有完整人權的個體,父母對子女人生也往往介入極深。基本上,不能否認地,一個社會一定有其最基本的社會規範,成員對規範的服從,是社會機能持續運作的基礎。因此在某種程度上,社會化的過程就是馴化成員的過程。但歷史的證驗已經告訴我們,自由、開放與尊重,往往比嚴峻且漠視人權的姿態,更能培育出多彩優質的文化。
人類社會的良性運作需要紀律與規範,但不尊重個人自由的髮禁中,學生學到的不是人權、不是界線、不是尊重個體自主,而是強者可以凌弱,擁有權力與地位優勢者可以把管轄的成員格式化,這對文化的成長並無助益。
如今當髮禁取消後,我們希望教育管理人員也能換個腦袋,學習不以諸多瑣碎的制式化管理證明自己的功能,也希望整個社會能學會更尊重人權與自由意志。
心得:
人權的尊重必須從小地方做起,也必須從小做起。當學生體驗到自己的權利必須去維護時,他也開始會去思考自己所要負的責任。在這多元社會中,學生的管教對教育人員來說是越來越困難。但從另一面來想,這是一種文化宰制的釋放。許多不合理的管教,許多理所當然的事情在經過思考之後,我們會得到有進步的空間。
這一次的髮禁事件,也許能讓人去想想現今校園之中,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也加以改革的。學生在學校學習不只是課業,在自由多元的文化薰陶之下,學生也學到了人權和尊重。
台灣校園裡的髮禁終於解除了,從此,學生可以在頭髮上盡情作怪,不虞擔心被學校記過。這不只是校園管理的一大突破,更深遠的是,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那道界線,因此悄悄移了位。台灣整個社會文化,都因此向前跨出了關鍵一步。
對髮禁的反彈,大概和髮禁的歷史一樣悠久。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每當學生對髮禁有所抱怨時,老師、教官及家長總義正辭嚴地訓斥著:「應該把注意力放在頭皮以下,而不是頭皮以上。」外加學生時期就應該專心念書,不該分心在外表云云。
有件事很多人都不知道,甚至包括很多髮禁執行者。其實,髮禁那裡是頭皮以上的事,它絕對是頭皮以下的問題!表面上看來,頭髮的長短、款式、燙染,只是頭皮以上十萬根角質束的處理方式,說來近乎身外之物。但很難自圓其說的是,如果頭皮之上不重要,如果學生不應該那麼注意自己的頭髮,那老師家長又為什麼那麼在意?
一個人要怎麼處理自己的頭髮──趁還有的時候,和要怎麼穿衣打扮、喝咖啡還是奶茶、搭捷運還是叫小黃一樣,都是個人的選擇,別人其實沒有任何權力說三道四,遑論規之範之管之理之。尤其,外表的呈現方式是一個人自我的展現,對外表的約束,就是對自我的箝制。老公不准老婆穿藍色衣服都可以被法官視為精神虐待判准離婚了,台灣校園長期以來對學生外表更嚴格的約束,雖然大家早已習慣成自然,其實並不符合現代文明社會對自由人權的要求,更不足以拿到國際社會上誇耀。
髮禁是大家的共同記憶,許多人的頭皮不是曾經印證著「慘綠少年」,就是頂著鍋蓋頭後腦剃出一塊青。問題不在美醜──雖然制式髮型之難看是額外的折磨,而在權威之手伸入人身自由,對本屬個人選擇的事作出毫無喘息空間的控制(在校只有八小時,西瓜皮卻六年無休)。而我們的傳統文化一向有威權傾向,在上者作之君作之師,管理侵入了人身自由的界線卻不自知,也不知節制。重點在於管到了不該管的東西,而不在怎麼管;規定每個女生都要長髮留到肩膀或刷睫毛,也許結果悅目得多,但一樣是侵犯了人身自由權。
參孫被剪去頭髮,便失去了力量,這則神話的象徵在此充分呼應。被控制的、不能自由處理的頭髮,是自由意志的受限。而俯首接受體制加諸於髮型的規範時,便也接受了體制對個人的凌駕。六○年代嬉皮風盛,留長髮的男性可以當街被警察抓走。對頭髮及裝扮的管束,其實就是一個社群馴化其成員的過程之一。
所以,有權力者管到什麼程度,就標示著對個體權力疆界的尊重程度。如頭髮這樣一個原應屬於個人自由意志的領域,長期以來卻是教育行政人員的管理工具。老師教官可以對他們本來無權置喙的事,制定一套校規並對學生進行懲處。
而這樣的侵犯,我們直到現在,才在教育部長的善意之下取消。如果杜正勝部長不強調學校不得藉故檢查及懲處,保證學校家長還是會有各自的單行法,繼續宣示他們對學生外型的管轄權。因此,教育部這項決策,已經把威權拉出了個人身體(及各種附件)之外,坦白說,這是校園管理觀念的一大革新。
許多家長仍然支持髮禁,我們的文化並不習慣把未成年人當成一個擁有完整人權的個體,父母對子女人生也往往介入極深。基本上,不能否認地,一個社會一定有其最基本的社會規範,成員對規範的服從,是社會機能持續運作的基礎。因此在某種程度上,社會化的過程就是馴化成員的過程。但歷史的證驗已經告訴我們,自由、開放與尊重,往往比嚴峻且漠視人權的姿態,更能培育出多彩優質的文化。
人類社會的良性運作需要紀律與規範,但不尊重個人自由的髮禁中,學生學到的不是人權、不是界線、不是尊重個體自主,而是強者可以凌弱,擁有權力與地位優勢者可以把管轄的成員格式化,這對文化的成長並無助益。
如今當髮禁取消後,我們希望教育管理人員也能換個腦袋,學習不以諸多瑣碎的制式化管理證明自己的功能,也希望整個社會能學會更尊重人權與自由意志。
心得:
人權的尊重必須從小地方做起,也必須從小做起。當學生體驗到自己的權利必須去維護時,他也開始會去思考自己所要負的責任。在這多元社會中,學生的管教對教育人員來說是越來越困難。但從另一面來想,這是一種文化宰制的釋放。許多不合理的管教,許多理所當然的事情在經過思考之後,我們會得到有進步的空間。
這一次的髮禁事件,也許能讓人去想想現今校園之中,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也加以改革的。學生在學校學習不只是課業,在自由多元的文化薰陶之下,學生也學到了人權和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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